質押跟抵押差在哪?法律關係與實務差異

質押跟抵押差在哪?法律關係與實務差異
質押(動產質權)以移轉占有為核心;動產抵押則不移轉占有。
依《動產擔保交易法》第 5 條,動產擔保交易應以書面訂約;未經登記的主要效果是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。
質押 vs 抵押:核心差異
| 項目 | 動產質權(質押) | 動產抵押 |
|---|---|---|
| 占有 | 質物要移轉給債權人占有 | 抵押物仍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占有 |
| 核心法源 | 民法第 884、885 條 | 動產擔保交易法第 5、15 條 |
| 契約/生效 | 設定質權要有質物移轉占有 | 應以書面訂約 |
| 登記作用 | 一般動產質權以占有作為公示 | 未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|
| 常見情境 | 黃金、手錶等交付保管 | 車輛、機器設備等仍需繼續使用的動產 |
動產質權怎麼成立?移轉占有是關鍵
依民法第 884、885 條,動產質權以擔保物移轉給債權人占有而生效,債權人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。
若物品仍由債務人持有使用,原則上不符合動產質權的占有要件。
動產抵押怎麼成立?不移轉占有、書面契約與登記公示
《動產擔保交易法》第 15 條的動產抵押不移轉占有,債務人仍可使用車輛、機器或設備;不履行契約時,再依法律程序處理抵押物。
第 5 條要求書面訂約,且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;登記資料具有公示功能。
當舖質當 vs 民法質押:核心相同,但適用規則不同
《當舖業法》第 3 條的「質當」要求持當人以動產為擔保並交付當舖,核心同樣是移轉占有。
當舖質當另受當票、利率上限、滿當期限、流當與保管義務等特別規定。
免留車 vs 當舖質當:3 個契約重點先確認
1. 先確認實際契約性質
《當舖業法》的質當要求動產交付當舖;若車仍由借款人使用,就要確認是否屬動產抵押或其他法律安排。
2. 如果是動產抵押,要看書面契約與登記
動產抵押不移轉占有,以書面契約設定,並透過登記取得對抗第三人的公示效果。
3. 再確認債權人、登記與費用
確認誰是債權人、車輛是否辦理動產擔保登記,以及利率與費用適用哪套規則。
質押 vs 動產抵押:常見標的怎麼分?
- 黃金、鑽石、名錶、精品、3C:沒有專門的車籍式登記制度,實務上常見是交付占有作為擔保。
- 車輛:屬《動產擔保交易法》第 4 條列舉標的,可辦理動產抵押登記。
- 機器、設備、工具、原料、半製品、成品:同樣可能成為動產擔保交易標的,實際要看契約與登記。
- 房屋、土地:屬不動產,走民法不動產抵押權與地政登記,不適用上述動產抵押規則。
質押跟抵押怎麼選?先看使用需求與契約條件
選擇時可比較總費用、標的是否需要繼續使用、保管風險、違約處分、登記公示與提前清償條件。
每天要使用的車輛或設備,可能較適合不移轉占有的安排;暫時不用的黃金或手錶,交付占有可能較單純。仍以實際契約為準。
質押與抵押 FAQ:5 個常見問題
Q1:動產抵押一定要登記才有效嗎?
不一定。法律要求以書面訂立契約;未經登記的主要效果是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。
Q2:質押期間東西還是我的嗎?
一般而言,設定質權移轉的是占有,不是所有權。當舖質當則另受《當舖業法》流當規則規範,滿當後超過法定期間仍未取贖或順延,才會發生所有權移轉。
Q3:動產抵押登記會被查到嗎?
會有公示功能。政府的「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」提供公示查詢服務。
Q4:車輛已有一筆動產抵押,還能再設定嗎?
不一定。動產抵押有順位問題,是否能再設定要看既有權利、契約與登記狀況,應先查清楚原設定。
Q5:質物在保管期間損壞怎麼辦?
民法第 888 條要求質權人以善良管理人注意保管質物;當舖業法對質當物保管也有特別規定。



